法律问答

债务追偿是什么意思,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4-05-04 01: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
    一、在判决书中明确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可直接申请执行;
    二、未明确的,则必须另行提起诉讼。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对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加以必要的限制: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能存在恶意串通的现象,从而损害主债务人的利益。
    依现行做法,只要保证人向债权人在主债权范围内履行了债务,那主债务就必须无条件地向保证人履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了以物抵款的解决方案并履行完毕,使保证人原来并不值钱的货物价格倍增。
    当保证人就此向主债务人追偿时,主债务人只能怀疑有可能串通,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
    2、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形式为以物抵款,但当保证人在行使追偿时却坚持主债务人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主债务人却没有选择的余地。
    这样,明显有违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追偿债务的方法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债务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债权人要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债务追讨可以采用与债务人的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债务人到期时拒不偿还债务,那么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由仲裁协议的情形下,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