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离职时补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4 01: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只要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其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补签。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只要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劳动合同就有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补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公司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