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4-05-04 02: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破产清偿中劳动债权是 优先于担保债权
  •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为: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清偿,设立了担保物权的财产在优先清偿了担保债权之后再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清偿其他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