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16岁的在校学生,别人先惹了我,我先动手打了他一锤,但是鼻梁骨断了,他也后动手打了我。我已经赔了医药费。但是她们要报警,要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如果报警了,会怎么办,要去判刑嘛,谢谢律师

2019-07-11 18:4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赔偿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要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事之前全年的工资条可以反映收入情况,但无法反映收入减少情况。因此计算误工费时要看受伤前后的工资条,从中能够准确反映收入减少情况。
    这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就是伤者比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伤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从事的职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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