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婚外子女在与原子女的户籍簿上登记私生子户籍。他们能起诉离婚男性在婚姻中背叛家庭吗?分割更多资产。要求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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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对于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不必尽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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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否已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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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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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