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法律规定死刑是谁执行的?

刑事辩护
2024-05-04 06: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刑是经下列流程予以执行的:
    1、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验明罪犯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死刑犯执行前必须有判决书,没有判决书的死刑犯,被执行了死刑,就等同于故意杀人。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死刑的执行对象是罪犯,执行主体缺失,死刑自然就不再执行。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正常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免于执行死刑。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时一枪不能毙命,不会放掉。死刑犯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