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货币出资50万,乙以一套房产出资80万,丙以专利权出资30万。甲以货币出资30万后,剩余20万出资未按约定缴纳,乙、丙按约定办理产权转让手续。问:1.三人的出资方式可以吗?2.甲方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什么责任?3.公司今年分红,共14万股息,如何分配?4.如果公司增资28万,三个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如何认购出资?5.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经营不善,甲方应支付20万未支付的出资吗?

公司成立
2024-05-04 07: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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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