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诉讼时效怎么中断?

债务追讨
2024-05-04 08:1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断借条的诉讼时效的方式是:
    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出借人向贷款人要求还贷、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借贷纠纷诉讼时效如下:
    1、定期借款纠纷,即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款纠纷,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也适应调整为三年;
    2、债权人在起诉前就追讨过债务人,且给出债务人出具的欠条等证据的,要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从欠条上记载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
    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