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方没有孩子,也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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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不能不给抚养费,可以少给,也可以用其他的财物来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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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