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期间癌症复发算不算工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5-04 09: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期间得了癌症,如果与所从事的工作有关,或可以鉴定为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得癌症与工作无关,自然与单位无关,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
  • 上班期间得了肿瘤是否算工伤,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分别是:
    1、如果该病与工作原因无关,则不属于工伤;
    2、如果怀疑与工作原因有关,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职业病鉴定。
    雇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
    7、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癌症并不属于工伤,也不在工伤赔偿的范围之列,但是患上癌症的职工可以视为非因公受伤而享受应有的政策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根据工龄计算发放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获得负伤救济费和残废救济费等补助。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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