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解约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4 10: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约合同模板按以下步骤写:首先说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什么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双方同意终止,然后约定自哪年哪月哪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工资结算多少钱、支付时间,甲方给乙方支付的五险一金到什么时候为止,乙方离职后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有哪些,最后约定该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协议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3、劳动者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
    4、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一)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包括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