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质权的设立时间有什么规定

债务追讨
2024-05-04 11:3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双方约定确定
  • 您好!关于设立质权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 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 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担保法》的64条第2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此为质权成立的最重要的要件。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