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善意取得的法律解读

股权转让
2024-05-04 12: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是不动产已经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夫妻共有的房产现在还没有过户,所以第三方不属于善意取得,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存在过错,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
  • 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适用动产和不动产。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股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是:
    1、名义股东转让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
    2、受让人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的;
    3、受让人是善意受让的;
    4、已经依法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