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后,试用期是一个月,但我已经三个月没有成为全职员工了。还有工资。工资按天数计算。只要请一天假,所有周日和请假日的工资都会被扣除。想问一下这个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4 12: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据约定确定如何扣除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每月的计薪天数为21.75天及保底工资计算出每天的工资金额,算出六天应当扣除的工资金额。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 请假是否扣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请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病假按工龄,按一定比例扣工资;婚丧假、年休假、加班换休假、产假、陪产假等不扣工资。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