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10多年了,生了两个孩子。之后,他没有私奔,去了其他地方。现在他已经20多年了。他还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17岁了。这种情况是重婚吗?我没有结婚证。户口本还在这里。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重婚
2024-05-04 12: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之规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没有结婚证认定为重婚的情况,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 有结婚证认定为重婚的,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