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3办理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4-05-04 13: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冷静期需要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4)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2、证明其夫妻关系感情破裂,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处其夫妻双方离婚。

  • 一、登记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离婚冷静期需要四种材料,分别是: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离婚,等待期后办理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冷静期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有哪些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