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4-05-04 14:1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 法律分析: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破产未到期的债权可以在破产的时候要求清偿,如果债权未到期在进入破产程序的时候视为到期,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