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开庭了多久能出判决书,有没有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
2024-05-04 14: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开庭了出判决书的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案件是当庭进行宣判的,法院会应该在10天之内制作判决书,制作完判决书后,送达到案件的当事人;
    2、如果案件是定期作出宣判的,法院作出宣判结果后,在当庭发给判决书,当事人接收后判决书就视为送达,判决书立即生效。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5、颁发离婚证。
  • 离婚开庭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下判决书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在三个月内下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在六个月内下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律分析:离婚开庭后多久才会收到判决书法律上没有规定,但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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