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隐名股东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怎么提起?

股权转让
2024-05-04 14:50: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股东出资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下:
    1、如果是公司起诉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诉讼主体是股东和公司;
    2、如果是其他股东起诉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主体是其他股东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