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4 15: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规定:
    1、一般由当事人依照规范自行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违约方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依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由当事人依照规范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违约方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比例进行确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执行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