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您好,小学生在学校与同学受伤,学校判断学生一方的责任,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如何看待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4 20: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受伤,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学校什么位置摔伤的?具体咋回事
  • 你好,要看是什么原因受伤?孩子的年龄等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