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与酒驾处罚规定有如下内容:
1、当事人醉驾的,应当对其处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等刑事处罚;
2、当事人酒驾的,应当对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