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女方就一直没事找事,不让同房,去娘家一直不回来。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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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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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规定返回彩礼的条件。如果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以返回。鉴于你们结婚时间不长,如果判决离婚的话可以酌情返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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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情形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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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