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扣几分,怎么样

讨薪
2024-05-04 20: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吧
  • 需要就具体情况再作判断
  •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标准: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则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