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初期没有写借条,后期想补借条,从借条日起计算利息。借款者拒绝支付利息怎么办?只能写无息借条?

债务追讨
2024-05-04 23:2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时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补写借条;或者出借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您好,可以起诉处理的
  • 有无其他借款方面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