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以个人名义贷的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4-05-05 00: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
  • 以个人名义在婚后所负的债务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