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5-05 04: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从全国来看,大致有两种情况:
    1、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设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月均可支配收入的40%~50%确定。
    2、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如长沙市低收入家庭具体标准为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 法律分析:低收入家庭标准是由市或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每年公布一次,各地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法律依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关于印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通知》 第六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 法律分析:各省市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有所差异,此处以北京市为例: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范围包括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申请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家庭拥有应急之用的货币财产总额,2人及2人以下户家庭,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
    1.2倍;3人及3人以上户家庭,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法律依据:《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按照不同救助项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确定。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