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则本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条款都作废”,这个条款本身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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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协议,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如双方未离婚,协议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条款无效;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应当在双方同意或者判决离婚的情况下确定其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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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民政局有备案,未经公证,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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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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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