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批捕是不是就是定罪了?

2024-05-05 09:0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批捕的罪名不一定就是最后被法院判刑的罪名。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批捕不是就是定罪了,只有法院判决当事人有罪,才可以定罪。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但并不是最终的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批捕不是就是定罪了,只有法院判决当事人有罪,才可以定罪。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但并不是最终的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