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动迁?

拆迁补偿
2024-05-05 09: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拆迁利益主体之间可以协商处理;
    2.无法协商的可以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动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处理方式为:
    1、拆迁利益主体之间可以协商处理。
    2、无法协商的可以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诉讼流程如下:
    1、确认案件的被告者。
    2、由原告具状到房版产所在地人民法权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6、庭前调解。
    7、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