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同意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来申请强制执行?

2024-05-05 09: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4、能够证实对方拒绝探视的其他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对方财产情况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