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国的离婚二审几乎不改判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5 09: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二审改判几率是不确定的,改判与否要根据多种因素结合来确定:
    (1)离婚二审的判决结果取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2)其次还要看证据,是否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如果上诉人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
    (3)若上诉人具有新证据,则要看新证据的效力。法律依据:《种荷花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离婚二审可以改判,人民法院对于二审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查清事实后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法律分析:理论上来说,二审是可能改判的。
    但实际上,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二审基本不会改判,理由:
    1.在是否离婚的问题上,二审法院通常如果没有十分重大的理由,都是尊重一审法官的判决,毕竟在是否应该离婚的问题上,法律规定非常抽象,谁也不敢说一审判离就是错的;
    2.上诉理由自摆乌龙:根据法律规定,是否判决离婚的惟一参考因素是感情是否破裂,跟分不分财产无关,因此上诉人上诉要求不离婚的理由只能是“感情尚未破裂”,以“财产没有分配”为理由要求不离婚是不合法的;
    3.原告起诉离婚,现在又上诉要求不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其要求不离婚意味着撤诉,但撤诉只能在一审宣判前提出,进入二审则无法撤诉,要么继续二审,要么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