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手续如下:
1、根据自身需求及资金情况,了解房屋情况,确定购买的房屋;
2、就房屋的价款等事项进行协商;
3、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购房合同;
4、按照合同缴纳房款;
5、卖方交付房屋后,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