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提前挑衅,先打人,手里拿着凶器。我还手造成轻伤和重伤。我是正当防卫吗?我应该负责吗?对方提前挑衅,先打人,手里拿着凶器。我还手造成轻伤和重伤。我是正当防卫吗?我应该负责吗?我应该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5 11: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对方先动手还手打伤别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你好,正当防卫需要结合你们双方发生冲突时还击的必要性,以及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进行考虑,凭你现在的描述无法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因对方的人身伤害主要是因你所致,可能会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 要看实际情节确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