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具体有什么情形能够减轻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5-05 11:3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 下列情形下可以减轻行政处罚:行为人在违法后主动消减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违法的;主动供述未被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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