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一年到期后保证金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
2024-05-05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撤销还是收监
  • 取保一年到期后,存在如下处理情形:
    1、如果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则被取保候审人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解除,可以退回保证金。案件是否继续办理由受案机关依法决定。
    2、如果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例如变更为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则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办理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将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由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变更强制措施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
    3、如果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继续取保候审的,则案件还会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 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一年到期后,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法律依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