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情节严重的情况如下:三年内串通投标两次以上。这里不包括两次以上。有相关法律解释吗?

招标投标
2024-05-05 11: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串通招标投标的表现形式如下:(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你好,这得根据具体的其他法律对相关事项的规定
  • 如果是招投标方面的事情,就按照《招投标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