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养条件符合,民政局不办怎么办

收养
2024-05-05 12: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交给公安解决
  • 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 民政局收养手续办理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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