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将房屋转租给丙方。现在丙方已经在年底把房租给乙方了。乙方欠甲方房租,甲方拿不到乙方房租。甲方能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
2024-05-05 12:28: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下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