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要成为不可任意撤销的合同需满足的条件有:
1、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
2、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3、赠与标的已经转移,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已经办理了有关手续。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