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位继承的范围是哪些

遗产继承
2024-05-05 13:5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代位继承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