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公司朋友借用与别的公司发生交易,公司去年已经注销了,但是现在交易的公司查询出了一笔169000元的货款多付给我公司了,而借用我公司的朋友却不认可这笔钱,赖账了,别的公司把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多付的钱,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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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处理,要求对方退货。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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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