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无缘无故地给你加工,要求你一个人做两个职位,但是工资一分不加,试用期到了也不会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工作没有错。现在公司还要求你主动提出辞职。我可以去劳动局起诉公司吗?人有用吗?我想问一下公司无缘无故给你加工,要求你一个人做两个岗位,但是工资一分不加,试用期到了也不会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工作没有错。现在公司还要求你主动提出辞职。我可以去劳动局起诉公司吗?一个人有用吗?

讨薪
2024-05-05 14:40: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且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只需要通知单位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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