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方因争吵转账5200备注自愿赠送,三天后分手。他现在能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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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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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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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怎么证明他借你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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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