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冷静期将导致法院调解吗?

起诉离婚
2024-05-05 16: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的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审理判决。离婚冷静期主要针对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起诉离婚冷静期后不一定会判离,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后,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判离婚,而不是经过冷静期后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调解离婚没有冷静期。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中。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