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物高空意外坠物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5 17: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有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高空坠物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害可能性的除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一、高空坠物行为法律责任怎么明确
    1、高空坠物行为法律责任的明确方式如下:
    (1)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2)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 高空坠物行为法律责任的明确: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务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伤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够找到具体侵权人的,让具体行为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什么损害结果都没造成的,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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