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四车追尾最后一辆车全责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5 18: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四车追尾最后一辆车不一定需要负全责的,如果是因为前车在调头时,车速过快,那么这个情况追尾是不需要负全责。同时如果是因为前车急刹车或者是前车恶意倒车所导致的追尾,车主也不需要负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 一般情况下是由最后一车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交警赶到后,交警首先会到场进行勘查,随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多方取证,之后在确定是哪一辆车辆的责任。认定追尾责任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一、开车追尾后最后一辆车一定是全责吗
    1、开车追尾后最后一辆车不一定是全责。交通事故追尾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