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不养父母,父母的房子是女儿造的,可以不给儿子吗

2019-07-11 21:56: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女不养父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无论儿女,一视同仁。三个子女或许对父母的态度和赡养义务的履行各不相同,如果打官司只需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如果连同已经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是不恰当的,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赡养问题是家庭问题,父母与子女的清情比赡养费更重要,打官司可以赢得赡养费,但有可能使家庭矛盾更加激化,请慎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