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辱骂他人又威胁他人过了几天还能报警处理吗

名誉毁谤
2024-05-05 20: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他人进行的名誉侵权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如果进行了报案,那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应当怎样进行处理,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构成犯罪的话还可以进行立案。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 1、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4、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报复证人的; 5、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为人有偷窥、偷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
  • 如果有人被人长期进行诽谤,损坏个人名誉,应当立即报警。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 被人威胁辱骂能报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报警,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威胁辱骂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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