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坐别人的车子出车祸了,现在住在ICU,治疗费用需要很多,但是对方不肯出钱,如果打官司打赢了对方也不给钱怎么办?

2019-07-11 22:2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车祸之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一、出车祸之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律师费:

    律师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收费是以双方协商为准的,但这并非是说代理费收取没有标准。
    各地均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作为双方签订代理合同时代理费收取的参考。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是根据涉案标的额及案件复杂程度按比例进行收取,一般是按照所请求赔偿数额的5%左右收费,但具体还需要协商决定。
  • 您好,首先,您提起诉讼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责任对于赔偿数额等有直接影响。
    其次,交通事故侵权案件,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有工作人员护理的参照误工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
    所谓的女性五十,男性六十就没有误工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并无对误工费有年龄限制)
    最后,如果交警队超过一定期限还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您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确定责任。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治疗费用包括: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